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沧州新增1例无症状病例,沧州新增1例无症状病例在哪

沧州新增1例无症状病例:疫情最新动态与防控措施

沧州最新疫情通报

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最新通报,2023年11月15日0-24时,沧州市新增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,该病例为沧州市新华区居民,系在常态化核酸检测中发现,目前已转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,经流行病学调查,初步判定密切接触者15人,均已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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沧州近期疫情数据回顾

根据河北省卫健委公开数据显示,沧州市近期疫情数据如下:

  • 2023年10月1日-10月31日: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例,无症状感染者12例
  • 11月1日-11月14日:累计报告无症状感染者5例,无新增确诊病例
  • 11月15日: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例

具体到各区县分布情况:

  1. 新华区:10月以来累计报告无症状感染者4例(含今日新增1例)
  2. 运河区:10月以来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例,无症状感染者3例
  3. 沧县:10月以来累计报告无症状感染者2例
  4. 青县:10月以来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例,无症状感染者1例
  5. 其他区县:10月以来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例,无症状感染者6例

河北省及全国疫情概况

截至2023年11月15日24时:

  • 河北省:现有确诊病例28例(其中重症1例),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115例,累计死亡病例7例,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150例,现有无症状感染者89例。

    河北省各市疫情数据对比(11月1日-11月15日):

    城市 新增确诊病例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
    石家庄 2 15
    唐山 1 8
    秦皇岛 0 3
    邯郸 1 6
    邢台 0 4
    保定 0 7
    张家口 0 2
    承德 0 1
    沧州 0 6
    廊坊 1 9
    衡水 0 3
  • 全国疫情:11月15日0-24时,31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62例,其中境外输入病例58例,本土病例104例;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018例,其中境外输入122例,本土896例。

    全国疫情重点地区数据:

    • 广东省: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4例,无症状感染者188例
    • 重庆市: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0例,无症状感染者231例
    • 河南省: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6例,无症状感染者152例
    • 内蒙古自治区: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3例,无症状感染者66例
    • 甘肃省: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例,无症状感染者89例
    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: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例,无症状感染者91例
    • 山东省: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例,无症状感染者45例
    • 四川省: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例,无症状感染者38例
    • 北京市: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例,无症状感染者12例
    • 江苏省: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例,无症状感染者18例

沧州市疫情防控措施

针对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情况,沧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迅速采取以下措施:

  1. 流调溯源:组织30人流调队伍,对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进行全面排查,目前已确定密接15人,次密接42人,全部落实管控措施。

  2. 核酸检测:对病例居住小区及工作场所周边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,计划检测人数约1.2万人,截至11月16日12时,已完成采样9800人份,已出结果6500人份,均为阴性。

  3. 区域管控:对病例居住的单元实施临时封控管理,预计封控7天,区域内居民生活物资由社区统一配送。

  4. 场所消毒:对病例活动过的6处重点场所开展终末消毒,总面积达8500平方米。

  5. 医疗救治:患者已转运至沧州市第三医院进行隔离治疗,目前生命体征平稳,无发热、咳嗽等症状。

沧州市疫苗接种情况

截至2023年11月10日,沧州市疫苗接种最新数据:

  • 累计接种:1287.56万剂次
  • 第一剂次:498.23万人
  • 第二剂次:485.67万人
  • 加强免疫:303.66万人
  • 60岁以上人群接种率:第一剂次91.2%,全程接种率88.5%
  • 3-11岁儿童接种率:第一剂次95.3%,全程接种率93.1%

专家解读与防控建议

沧州市疾控中心传染病防治科主任张明华表示:"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、局部聚集态势,沧州作为重要交通枢纽城市,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存在,今日新增的无症状感染者提醒我们,疫情防控不能有丝毫松懈。"

张主任提出以下建议:

  1. 主动报备: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,应立即向所在社区(村)、单位或酒店报备,配合做好核酸检测、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。

  2. 减少聚集: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活动,特别是室内密闭空间的聚会。

  3. 个人防护:坚持科学佩戴口罩,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、电梯等密闭空间时。

  4. 健康监测: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健康状况,如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等症状,应及时就医。

  5. 疫苗接种:符合条件的人群尤其是老年人应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,构筑免疫屏障。

沧州市医疗资源准备情况

为确保疫情防控需要,沧州市已做好以下医疗资源储备:

  • 定点医院:设置3家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,总床位800张,其中重症床位80张。
  • 方舱医院:储备方舱医院2处,可提供床位2000张。
  • 核酸检测能力:全市核酸检测机构增至56家,日最大检测能力达到50万管。
  • 物资储备:医用防护口罩(N95)库存120万只,医用外科口罩300万只,防护服30万套,核酸检测试剂150万人份。

全国疫情防控政策最新调整

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11月11日公布的《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》,疫情防控措施主要有以下调整:

  1. 风险区调整:将风险区由"高、中、低"三类调整为"高、低"两类,最大限度减少管控人员。

  2. 隔离政策:对密切接触者,将"7天集中隔离+3天居家健康监测"管理措施调整为"5天集中隔离+3天居家隔离"。

  3. 核酸检测:不再判定次密接;取消入境航班熔断机制;入境人员阳性判定标准为核酸检测Ct值<35。

  4. 重点人群:制定分级分类诊疗方案、不同临床严重程度感染者入院标准、各类医疗机构发生疫情和医务人员感染处置方案。

沧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表示,将严格按照国家最新政策要求,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既要防止疫情扩散,又要最大限度减少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。

温馨提示

沧州市疫情防控服务热线:

  • 沧州市疾控中心咨询电话:0317-12320
  • 沧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:0317-2023123
  • 沧州市发热门诊咨询电话:0317-96321

请广大市民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,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,共同维护良好的疫情防控秩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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